赣医党校字〔2022〕8号
关于开展2022年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党员集中培训的通知
学校各下属党委、党委各部门、各分党校:
2022年10月16日至22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胜利召开。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为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热潮,组织党员全面系统学、原原本本学、立足岗位学、带着任务学,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清肩负的使命,扛起责任担当,形成以学促干的发展氛围,及时把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成果转化为推进各项工作,坚决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智慧和力量,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党员集中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和时间
培训对象:全校教职工党员和学生党员。
本次集中培训按照党员分布,由基层党委(分党校)组织开展,培训工作在2023年1月6日前完成。
二、培训内容和方式
基层党委(分党校)要结合学校和各单位实际情况,按照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培训总体要求,确保每一名党员接受党组织培训。
(一)集中学习(28学时):
1.学习《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2022年10月16日)
2.二十大报告解读:《奋斗 新的伟业》系列节目,学习网址:https://www.12371.cn/2022/10/19/VIDA1666150161106227.shtml
3.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22年10月22日通过)
4.学习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
5.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延安和河南安阳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6.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
7.学习《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定》(2022年10月29日)文件精神
8.学习《全省教育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总体安排的通知》文件精神
9.学习《李恭进同志在全校领导干部会议上的讲话》(赣医办通报〔2022〕第8期)
10.学习《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通知》(赣医党办字〔2022〕32号)文件精神
(二)专题讨论、座谈心得(4学时):
通过专题讨论、座谈会等方式,学习研讨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切实增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三)自学内容
认真研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22年10月22日通过)、《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第二卷、第三卷、第四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等重要参考材料。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党委(分党校)要按照党中央、省、市委、学校党委部署,结合本部门实际,把本次集中培训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学习教育活动,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热潮。各党委(分党校)书记为本单位培训组织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组织好本单位党员按时参加培训,做带头学、认真学、持久学、深入学的表率。参训党员应当充分认识培训的重大意义,全身心投入,认真完成各项好培训任务。
(二)着力提升实际效果。各党委(分党校)要坚持贴近实际、尊重规律,紧密联系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新期待,努力增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吸引力感染力和针对性实效性。要创新形式载体,丰富方法手段,采取富有时代特色、体现实践要求的方法,在拓展广度深度上下功夫,使学习宣传既有章法、见力度,更重质量、强效果。
(三)各党委(分党校)要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组织参训人员在集中培训时做好自身防护,做好培训服务。各党委(分党校)要坚持从严要求,从严管理,严格执行考勤签到制度,督促学员按时完成培训任务,把培训过程表现作为党员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各党委(分党校)党员集中培训工作计划、培训通知、课程安排、参训人员名单请于2022年11月10日前加盖公章交党校办公室(综合楼413室),电子文档发送至党校OA邮箱。
中共赣南医学院委员会党校
2022年11月2日


抄送:学校行政各部门、校属各单位。
中共赣南医学院委员会党校 2022年11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