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
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
学校各下属党委、党委各部门、各分党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等著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提高理论修养和政治素养,以实际行动争取早日加入中国共产党。经研究,决定举办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经学校下属党委备案的未接受培训的教职工和在校学生入党积极分子。
二、培训时间
2025年4月10日至5月10日
三、培训形式和内容
培训由学校党校主办,各分党校承办并主要负责本学院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
(一)培训形式
自学、仪式教学、专题辅导、观看红色专题片、分组讨论、实践活动、结业考试等。
(二)培训内容
1.仪式教学
集中培训前要举行开班仪式。学唱《我宣誓》歌曲;集体诵读《入党誓词》《共产党宣言》《党章》和党纪党规等。
2.专题辅导(共28学时)
(1)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学习《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2022年10月16日)》
(3)学习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
(4)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22年10月22日通过)
(5)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
(6)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
(7)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2025年全国两会期间重要讲话精神
(8)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通知》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等著作
(9)学习《赣南医学院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年9月—2026年8月)》(赣医党发〔2023〕9号)
(10)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
(11)学习《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
(12)学习《宗教事务条例》
(13)学习《江西省宗教事务条例》
(14)学习《中共赣南医科大学委员会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工作安排》
3.分组开展2项活动(共4学时)
(1)分组讨论。参训学员以组为单位开展,每组10人,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题开展1次分组讨论,在分组讨论中要求每名组员都要发言,做好讨论记录,培训班结束后上交讨论记录,〔分组讨论记录要求:第1页请注明“**学院第*组,组员(共*人):所有组员签名〕。
(2)社会实践。参训学员以组为单位开展,每组10人,开展“服务校园,奉献社会”为主题的社会实践活动,可以以宣传党的精神、弘扬党的作风、模范践行党章等方式开展活动,每组需撰写实践报告(注明:时间、地点、参加人数、活动目的、过程、安排等,实践报告不少于1000字,需全体组员签名)。
4.组织结业考试(共2学时)
学校党校统一考试命题,分党校组织入党积极分子考试,负责阅卷、评分。各分党校根据培训考勤、学习表现、结业考试成绩综合评定学员的培训结业成绩是否合格,对考核合格者,学校党校统一颁发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结业证书。
四、培训管理和要求
(一)各分党校要认真审核参训人员入党积极分子资料,加强管理,将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计划和教学安排的电子版及加盖下属党委公章的纸质版,一并于4月10日前报学校党校。
(二)培训结束后,各分党校根据学员培训考勤、学习表现等对参训学员进行综合评定,填报好《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学员统计表》中的综合考核意见,一并于5月20日前将电子版及加盖下属党委公章的纸质版报学校党校。
(三)各分党校要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要求,加强培训管理,确保培训取得实效。学校党校将加强对培训工作的指导服务和统筹协调,适时对各分党校开展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进行抽查。电子版材料统一发OA邮箱,联系人:蔡健伟。
附件: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学员统计表
中共赣南医科大学委员会党校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