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学党史·知党恩·筑信仰·迎百年”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3-16

 

 赣医党校字〔2021〕1号            

 

关于举办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学党史·知党恩·

筑信仰·迎百年”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

 

学校各党委(党总支)、党委各部门、各分党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教育引导入党积极分子大力发扬红色传统传承红色基因以积极昂扬姿态迎接建党一百周年,经研究,决定举办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学党史·知党恩·筑信仰·迎百年”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规党纪、党的性质宗旨、“四史”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优秀党员事迹的学习,帮助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提高理论修养和政治素养,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以实际行动争取早日加入中国共产党。

二、培训对象

立志加入中国共产党,已自愿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委(党总支)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

三、培训时间

2021年4月1日~5月20日。

四、培训形式和内容

培训由学校党校主办,各分党校承办并主要负责本学院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

(一)培训形式:自学、仪式教学、专题辅导、观看红色专题片、分组讨论、实践活动、结业考试等。

(二)培训内容:

一是每期培训前举行一个简短的开班仪式:学唱《我宣誓》歌曲;开展集体读《入党誓词》、《共产党宣言》、《党章》、党纪党规节选等。

二是举办4场专题辅导(共16学时),内容包含: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史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端正入党动机和入党文书写作。

三是开展3次视频学习(共4学时),内容包含:观看两部党史教育专题片;学习优秀共产党党员先进事迹等。

四是学员分组开展2项活动(共4学时):分组讨论和社会实践。

分组讨论:以组为单位开展每组10人,以学党史·知党恩·筑信仰·迎百年”为主题开展1次分组讨论,在分组讨论中要求每名组员都要发言,做好讨论记录,培训班结束后上交讨论记录<分组讨论记录要求:第1页请注明“**学院第*组,组员(共*人):所有组员签名>。

社会实践:以组为单位开展,每组10人开展“服务校园,奉献社会”为主题的社会实践活动,可以以宣传党的精神、弘扬党的作风、模范践行党章等方式开展活动,每组需撰写实践报告(注明:时间、地点、参加人数、活动目的、过程、安排等,报告不少于1000字,需全体组员签名)。

五是组织结业考试:学校党校统一考试命题,分党校组织入党积极分子考试、阅卷、评分,各分党校根据培训考勤、培训表现、结业考试成绩综合评定学员的培训结业成绩是否合格,对考核合格者,学校党校统一印发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结业证书。

五、培训管理和要求

(一培训管理

1.3月30日前分党校报送培训计划、培训通知、学员统计表(请按附件的要求填报参学员信息,以上三项要求各报送1份纸质材料并加盖所在党委公章交党校413办公室,电子版请发至党校培训联系人OA邮箱

2.4月1日~5月20日完成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

3.5月30日前分党校完成阅卷并报送学员成绩统计表(见附件,电子版和1份加盖所在党委公章的纸质版)、讨论记录、实践活动调查报告、结业考试卷以及培训工作小结到学校党校413办公室

4.6月20日前学校党校发放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结业证书,做好培训资料归档工作。

5.各分党校在开展入党积极分子讨论和实践活动时,需留存好照片资料,每个分党校在培训结束后选取1~2张图片资料报送学校党校。报送图片要求:为电子照片,体现讨论、实践主题和活动氛围。

(二学员管理

1.各党委(党总支)、分党校在培训时对学员分组并编号,每组10人,每组设1名组长、1名副组长,组长负责本组学员考勤、组织讨论和实践活动,上交本组成员签名的讨论记录、实践活动报告;副组长负责协助组长组织本组开展分组讨论和实践活动。

2.参加党校培训,是一次入党知识的学习,也是一次接受组织纪律和组织观念的考验,参学员应按时上课,认真听讲,作好笔记,不得旷课、迟到、早退,如确需请假,要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3.各党委(党总支)、分党校要加强培训管理,确保培训取得实效。学校党校将加强对培训工作的指导服务和统筹协调,适时对各分党校开展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进行抽查。

培训联系人:胡红婷,联系电话:816962713617979498

 

附件: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学党史·知党恩·筑信仰·迎百年”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统计表

 

 

     中共赣南医学院委员会党校2021年3月16

 

 

 

 

 

 

 

 

抄送:学校行政各部门、校属各单位。

中共赣南医学院委员会党校     2021年3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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