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医党校字〔2020〕7号
关于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
精神党员集中培训的通知
学校各党委(党总支)、党委各部门、各群众团体: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结合《中共赣南医学院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实施办法》(赣医党发〔2020〕7号)的要求,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强化政治教育和政治训练,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重大任务、重大活动、重大斗争中的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党员全员集中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和时间
培训对象:全校教职工党员和学生党员。
本次集中培训按照党员分布,由基层党委(党总支)组织开展,培训工作在2020年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
二、培训内容和方式
培训内容共分4个专题,32学时,综合运用自学、专题辅导、观看视频、交流研讨等方式,基层党委(党总支)要结合学校和各单位实际情况,按照培训总体要求:统一培训内容,统一安排班次,统一设计课程,统一调配师资,统一培训学时。确保每一名党员接受党组织培训全覆盖、无死角。
(一)专题辅导(16学时):
1.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
2.《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
3.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苏区精神、红医精神等;
4.解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文件。
(二)学习2020年全省高校“新时代赣鄱先锋”人选先进事迹和抗击新冠疫情典型代表先进事迹(2学时):
(三)开展警示教育(6学时):观看廉政微电影第七辑《秤》、《扶志》、《灼人夏日》,分享廉政故事、畅谈廉政教育心得。
(四)专题讨论(8学时):
1.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讨论交流、畅谈学习体会。
2.开展红医故事大家讲活动,分享红医故事,畅谈学习体会。
(五)自学书目
1.《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2.《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
3.《发展党员工作手册》(新编本)
4.《党支部工作手册》(新编本)
三、工作要求
(一)各党委(党总支)要提高政治站位,把这次集中培训作为一项政治任务,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切实抓紧抓好。各党委(党总支)书记为本单位培训组织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组织好本单位党员按时参加培训,做带头学、认真学、持久学、深入学的表率。参训党员应当充分认识培训的重大意义,全身心投入,认真完成各项好培训任务。
(二)各党委(党总支)要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组织参训人员应做好自身防护,做好服务,严肃纪律,确保集中培训圆满完成。
(三)此次集中培训,坚持从严要求,从严管理。各党委(党总支)要严格执行考勤、签到制度。培训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确需请假者,要递交各党委(党总支)负责人签字的请假条,履行请假手续。各党委(党总支)要督促学员按时完成培训任务,把培训过程表现作为党员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各党委(党总支)党员集中培训工作方案、课程安排、参训名单请于2020年11月10日前加盖公章报党校办公室(综合楼413室),电子文档发送至党校胡红婷OA邮箱。
中共赣南医学院委员党校
2020年10月30日


抄送:学校行政各部门、校属各单位。
中共赣南医学院委员会党校 2020年10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