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医党发〔2020〕7号关于印发《中共赣南医学院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4-23


赣医党发〔20207

 

关于印发《中共赣南医学院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

                                       党校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学校各党委(党总支)、党委各部门、各群众团体:

《中共赣南医学院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实施办法》已经学校党委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赣南医学院委员会

                    2020年4月23日

 

 

中共赣南医学院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

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意见》《中共江西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提高新时代党校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现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以培养造就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为主要目标,充分发挥理论教育的“阵地”作用,党员党性锻炼的“基地”作用,为学校改革建设与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保证,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

二、工作原则

(一)坚定政治方向。党校是党领导的专门培训新时代党员干部的学校,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坚持党校姓党,始终高扬党的理想信念旗帜,以党的意志为意志、以党的使命为使命,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一切言行守规矩,带头维护党中央权威。

(二)坚持服务大局。要充分发挥思想引领、干部培训、科研资政、理论建设职能,促进省委、学校党委中心任务落实,促进干部素质和能力提高,始终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服务,为培养德技双馨良才、办好人民满意的应用型医科大学服务。

(三)坚持提高质量。要坚持高标准办学,不断总结和运用党校教育规律、干部成长规律,着力提高办学水平。坚持精准化培训理念,不断深化教育培训改革,以服务为导向,以创新为动力,以制度为抓手,加快形成以办学质量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激励约束机制、责任落实机制。

(四)坚持从严管理。要坚持严以治教、严以治学、严以管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学员培训管理的各项规定,做到敢抓敢严、真抓真严、长抓长严,发扬党校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优良传统,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三、教育重点

坚持突出主业主课,充分体现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的主课地位,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课不低于总课时的70%,并把红色基因教育和专业能力培训作为党校教育教学的重要内容。

(一)强化党的理论教育。坚持突出党的理论教育的主课地位,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作为理论教育中心内容,着力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力推动讲话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学员头脑,引导学员学而懂、学而信、学而用;坚持把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导读课作为重要课程,引导学员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提高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强化党性教育。坚持把党性教育作为重要内容,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的宗旨教育、党史国史教育、革命传统教育、道德品行教育、法治思维教育、反腐倡廉教育,把党章和党规党纪教育作为党性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强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教育,引导学员提升政治修养、道德修养、法纪修养、作风修养,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强化红色基因教育。坚持把红色基因教育作为必修课,大力推动以弘扬“井冈山精神”“苏区精神”和“红医精神”为主要内容的红色基因教育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着力建设红色基因教学基地,运用现场教学形式,努力提高红色基因教育水平。坚持利用学校中央苏区红色卫生史博物馆,设立教学专题,打造精品课程。

(四)强化专业能力培训。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安排一定比例的课时,开展党员干部综合素养和办学治校能力培训。坚持以加强人文素养和科学精神教育、业务知识和方法技能培训为重点,引导党员干部提升工作能力;以正确认识国际国内形势,把握教育、医疗、科技发展趋势,学习了解国家和区域重大战略、重大规划、重大需求为重要内容,引导党员干部提升工作站位,树立全局观念,激发爱校兴校热情,增强贯彻执行学校决策部署的自觉性、坚定性。

四、教育管理

(一)规范班次学制。党校培训以校内培训、合作培训、网络培训、实践拓展等形式,构建多层次、分类别的教育培训体系。培训班次设置为“专题班”和“主体班”2个系列。“专题班”根据江西省委省政府、江西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和学校党委中心工作实际需要适时安排。“专题班”主要培训对象为科级干部、党支部书记、党员。科级干部原则上每3年轮训1次,学制不少于24学时;党支部书记原则上每年轮训1次,集中培训和集体学习时间不少于40学时;党员原则上每年轮训1次,学制不少于32学时。“主体班”根据党员发展的各个阶段安排培训班次,实现入党前后教育无缝衔接。“主体班”主要培训对象为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以上培训对象均包含在校学生)。入党申请人培训每学年举办,学制不少于8学时;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每学期举办,学制不少于16学时;党员发展对象培训每学期举办,学制不少于24学时;预备党员培训每学年举办,学制不少于32学时。

(二)创新教学方法。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强化问题导向、实践导向,注重回答学员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增强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优化传统教学模式,倡导和运用研讨式教学、案例式教学、现场体验式教学、情景模拟式教学等多种教学方式,深入开展工作经验交流和党性分析等教学活动。创新教学形式,重视运用网络信息技术,充分利用“学习强国”“江西干部网络学院”等学习平台,以线上线下、课内课外相结合的教学形式,提高教学的吸引力感染力。

(三)加强学习考核。加强学员管理,引导学员严格遵守学习培训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维护教学秩序。建立学员信息库,做到应训尽训,避免漏训和重复培训。建立健全学员考核评价机制,完善学员学习鉴定和考试成绩登记表,考查与考试相结合,合格者颁发党校结业证书或学时证明,结业证书由党校统一印制。健全培训档案,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学习成绩作为发展党员的依据;党员学习成绩可作为评选优秀党员的依据;党支部书记的学习成绩作为履行职责和业务考核的依据;科级干部的学习成绩作为领导干部考核和选拔使用的依据。每期结束,应将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学员名单、结业成绩、培训总结等资料整理归档。

、师资建设

(一)严格政治要求。党校教师要有坚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忠诚于党的事业,坚定党的立场,坚定党的信仰,践行党的宗旨,在大是大非问题面前旗帜鲜明,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努力成为党的科学理论的“布道者”、党性锻炼的“熔炉工”,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作风严谨,为人师表。

(二)坚持专兼结合。党校教师原则上从学校党政干部和党员教师中选聘,也可聘请校外理论水平较高和实践经验丰富的党政领导干部、先进典型人物、知名专家学者和企事业单位的专家选聘担任党校兼职教师。

(三)加强教师管理。建立党校教师考核评价机制,实行课前试讲、课后评估、教案审核等制度。

六、组织保障

(一)完善机构设置。党校校长由分管党校工作的学校党委副书记兼任,党校日常工作由党校常务副校长组织实施。学校党委党校实行校务委员会领导体制,校务委员会委员由党委任命,原则上由党校和学校党委办公室、纪委综合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学生工作部、团委、马克思主义学院以及各下属党委(党总支)主要负责同志为校务委员会成员,校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党校。下属党委(党总支)设立分党校,分党校校长由下属党委(党总支)书记兼任。学校党校负责对各分党校教学计划、教学内容、教学管理、理论研究等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同时对各分党校教学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二)强化主体责任。坚持把党校工作纳入学校党委整体工作部署和党的建设总体安排,每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党校工作,及时解决党校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经常过问党校工作。兼任党校校长的党委领导同志每年至少主持召开1次党校校委会,出席党校重大活动,协调解决实际问题,做到时间、精力、工作到位。学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到党校讲课,每人每年至少到党校讲课1次。学校党委把各下属党委(党总支)办党校建党校管党校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考核,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学校下属党委(党总支)要把分党校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学期要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分党校的培训教学工作。学校下属党委(党总支)班子成员每人每年至少到本级党校讲课1次。

(三)加强二级党校建设。按照“两级党校”和“分层培训”的模式,二级党校在党校的指导下,在基层党委(党总支)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实行校务委员会领导体制,委员由3-7人组成,校长由二级党委(党总支)书记兼任。二级党校的成立、变更、撤销等须经校党委同意,二级党校人员的变动须报校党校备案。

(四)坚持齐抓共管。学校相关部门要支持配合党校工作,齐抓共管。学校党委组织部要统筹协调,支持党校解决好资源整合、师资选聘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要认真做好党校学员的选调工作,加强对学员在党校学习期间表现的考察考核,并将考察考核作为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之一。党委宣传部要加强与党校的联系,在理论研究、舆论宣传、教学管理等方面给予具体指导和帮助。纪检、统战等党委部门要结合干部队伍培训需要,突出党校主渠道作用。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的干部、教师要积极承担党校教学工作任务。全校各部门要关心支持党校工作,切实形成党校教育的合力。

(五)加强经费保障。坚持将党校工作经费列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校内承担党校教学工作的兼职教师校外兼职教师薪酬按《赣南医学院劳务酬金发放管理办法(修订)》和《江西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赣财行〔2017〕27号)执行。

 

 

 

 

 

 

 

 

 

 

 

 

 

 

 

 

 

 

 

 

 

 

 

 

 

 

 

 

 

 

 

 

 

抄送:学校行政各部门、校属各单位。

中共赣南医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205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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