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医党字〔2015〕9号关于设立中共赣南医学院康复学院委员会分党校等4个分党校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09-08

赣医党字〔20159

 

 

关于设立中共赣南医学院康复学院委员会

分党校等4个分党校的通知

 

学校各党委(党总支)、党委各部门、各群众团体: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校工作的意见》(赣医党发〔20145号)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校、院两级党校建设,充分发挥党校在党员、干部和入党培养培训过程中的阵地作用,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增设中共赣南医学院康复学院委员会分党校等4个分党校,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设的分党校

中共赣南医学院康复学院委员会分党校,简称康复学院党委分党校;

中共赣南医学院药学院委员会分党校,简称药学院党委分党校;

中共赣南医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委员会分党校,简称信息工程学院党委分党校;

中共赣南医学院护理学院委员会分党校,简称护理学院党委分党校。

二、分党校的组织机构和工作要求

各分党校组织机构和日常工作按《关于在基层党委(党总支)设立分党校的通知》(赣医党字〔201113号)、《关于印发< 中共赣南医学院基层委员会(党总支)分党校工作规定>的通知》(赣医党发〔201213号)、《关于印发< 中共赣南医学院基层委员会(党总支)分党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医党发〔201214号)执行。

基层党委(党总支)在 910日前将分党校成立情况和分党校的校长、校务委员会组成及负责分党校工作人员名单形成《××学院(机关、附属医院)党委分党校成立情况报告(见附件),加盖基层党委公章报送学校党校,地点:黄金校区综合办公楼424

 

附件:××学院党委分党校成立情况报告(参考样式)

 

 

中共赣南医学院委员会

                                      2015 年8 月28

 

 

抄送:学校行政各部门、校属各单位

中共赣南医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1591日印发

 

 

附件:

××学院党委分党校成立情况报告

(参考样式)

 

党校:

    ***学院党委根据《关于设立中共赣南医学院康复学院委员会分党校等4个分党校的通知》要求,于*******日成立***学院分党校。

      分党校校务委员会委员:

分党校校长:

      下设分党校办公室,设在***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同志,办公室联络员:***,联系电话:***

 

 

***学院党委

年 月 日

 

 

 

 

 
关于设立中共赣南医学院康复学院委员会分党校等4个分党校的通知.赣医党字〔201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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